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、政策环境影响评价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 承担排污许可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、固体废物转移许可等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。 组织实施排污许可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、固体废物转移许可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。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。负责全市土壤、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。 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,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。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、化学品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。 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,推进“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”改革和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工作。 承担政务窗口相关工作。 |